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春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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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春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

李春红同志任市文物局局长;

马建勋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崔鹏、吴金杰同志任市数据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成栋同志试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副院长,已于2024年2月期满,同意按期正式任职。

免去:

张成文同志市文物局局长职务;

商新学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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