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通知!事关分配生计划人数!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教体局、冀南新区文教体旅服务中心、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市直中学:
根据《邯郸市2024年高中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今年将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主城区内招生计划(不包括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的80%分配到主城五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冀南新区、经开区)所属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现将分配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生招生比例和分配原则
今年将邯郸市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邯山区一中主城区内招生计划(不包括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的80%分配到主城区五区所属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以初中学校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分配。
二、分配生资格
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在籍学生均具有分配生资格。
三、分配生的分数控制
分配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 50分以内(含50分)。
四、录取办法
主城区考生均可填报邯郸市第一中学、邯郸市第二中学、邯郸市第三中学、邯郸市第四中学、邯郸市第五中学和邯山区第一中学志愿,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填报以上学校志愿视为同时填报该校统招生志愿和分配生志愿。
分配生录取在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50 分),按照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人数,对满足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完为止。
对部分初中不能完成邯郸市第一中学分配生指标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由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对部分初中不能完成邯郸市第二中学、邯郸市第三中学、邯郸市第四中学、邯郸市第五中学和邯山区第一中学分配生指标的,在本批次征集志愿录取。
五、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配生的资格认定。
2.各初中学校要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分配生指标数指导考生谨慎、准确填报志愿。
3.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政策的宣传,将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及家长;要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建立规范的分配生公示制度,对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在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1 周。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0310-6269949。
4.被举报的不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取消该生的分配生录取资格。对毕业学校及学校审查小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邯郸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