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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主城区共查处“低速电动车”6530辆

来源:燕赵都市报 编辑:邯郸观察 时间:2018-11-17
导读: 11月14日,从邯郸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获悉,自今年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主城区范围内共查扣处罚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低速电动车6530辆。其中,电动二轮车655辆、电动三轮车5560辆、电动四轮车315辆,有效地改善了主城区的道路交通秩序、行车规范。

 
  11月14日,从邯郸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获悉,自今年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主城区范围内共查扣处罚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低速电动车6530辆。其中,电动二轮车655辆、电动三轮车5560辆、电动四轮车315辆,有效地改善了主城区的道路交通秩序、行车规范。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位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近年来,邯郸市主城区出现低速电动车大规模使用情况,其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严重影响邯郸市的绿色交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8年6月,邯郸市交警支队按照相关规定,在主城区内开展了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要求车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新能源专用号牌,并且应持有相应的准驾资格,对于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不具备相应准驾资格的,一经发现,顶格进行处罚。对于不符合上牌标准的电动车,将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进行打击。

  邯郸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冀清亮介绍,电动三轮车在邯郸市主城区东柳大街以西、学院路以北、铁西大街以东、联纺路以南范围内禁止通行,代步车、邮政、快递、送水车除外。

  电动四轮机动车应当依法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合法机动车牌证。未取得合法牌证或者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能取得合法牌证的电动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截至目前,邯郸市主城区范围内共查扣处罚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低速电动车6530辆。

责任编辑:邯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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