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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永年区一地产公司强占耕地建房被指 谁动了我的“奶酪”

来源:网络 编辑:admin 时间:2021-07-15
导读: 近年来,河北省细化实化遏止耕地非农化,严禁非粮化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严格禁令,强化督导引导,夯实粮食生产耕地基础,确保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21年6月28日,邯郸市永年区
近年来,河北省细化实化遏止耕地“非农化”,严禁“非粮化”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严格禁令,强化督导引导,夯实粮食生产耕地基础,确保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21年6月28日,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曲屯村村民冀利伟举报称:我是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曲屯村村民,由于柴凹村恒伟开发商强行占我家耕地,我本人没有给开发商签任何字据,开发商就强行动工盖楼房,我去找村支书,村支书说开发商是对个人买卖土地的;我去镇政府,政府说开发商没有占我家耕地,还说我不是曲屯村人,我有土地使用证、有身份证、有户口本,就这样开发商就强行动工占地,也不知道开发商背后有多大的靠山,就连政府也替开发商说话。我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希望能通过媒体给予关注,解决我的生存问题,谢谢各位领导们的关心。
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对于国家粮食安全来说,是不可忽视的。近年来,国家虽然反复强调并下发紧急文件,但有些地方依然有人铤而走险,认为只是喊喊口号而已,不正真落实!据冀利伟讲:恒伟房地产从2020年冬季开始圈地一亩地7.28万元,但是至今无人与自己签合同,更没有人给占地补偿款。本人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无人问津,各单位来回推诿扯皮拒不监管,有人甚至说自己不是曲屯村人。有其它媒体人也给予了关注,通过网上搜索,出现了报道【邯郸永年区:村民实名举报恒伟房地产强占耕地建房】。
 
通过网络检索,却怎么也找不到征地批文以及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只显示建设阳光祥和园房地产商业开发。镇政府电话一直没人接听,后来国土所来电说占地手续齐全其它手续不清楚。
 
站在马路上就可以清晰看到,用彩钢围挡圈起了一大片土地,走近以后发现在耕地上挖出一个个大坑,据反映人说:那是恒伟房地产公司已经把耕地全部圈起、钩机正在施工,正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这可是我们一家几口人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呀!我们手里拿着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莫名其妙变成了却变成了房地产公司的建设用地。耕种了几十年的耕地承包地什么时候变成了建设用地了?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违规暗箱操作,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不得而知。
 
征地批文也就是说,集体土地在被征收时,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书面表现形式,而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征地批文”。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
 
且《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只有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批准,征地行为的前提才是合法的。这里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的权限是:(1)基本农田(不受面积限制,只要是基本农田就必须由国务院审批);(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农用地,还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他情况需要经过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需报国务院备案。
 
反映人还说,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乡政府关于征占地的公告,也没有见到过公示,更谈不上补偿方案,就在2021年7月11日,村支书替我卖的另一小块地,签字日期却写上2019年,这不是欺上瞒下的违法行为吗?明明刚签的字为什么落款日期却写2019年,这难道不是暗箱操作吗?自己手里拿着土地证却不知道自己的土地怎么就变成了建设用地?这是我土地证书上的土地,他村支书为啥私自卖我的耕地还替我签了协议,还威胁说如果我不签字补偿款永远躺在村里账户上。私自签协议卖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他们哪来的权力和底气?冀利伟说。
 
即便按照恒伟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的土地权利类型、权力用途和性质以及使用面积来算,占地涉及到柴凹村北、曲屯村西南、二环路以北位置,总建筑面积29164.24平方米折合占地43.75亩。实际上单就曲屯村征占地就远远超出这个数目,柴凹村占地28亩之多,那么问题是多出来的占地又是如何从村民手中得到的哪?不免让群众产生诸多疑问。耕地红线不会就这样被肆意践踏吧。
 
有没有征地批文是审查征收是否合法的主要一点,那么,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所签协议究竟是否有效呢?
 
一般关于合同无效问题,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会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结合这次抢占耕地行为,反映人冀利伟却有自己不同的看法,都土地是一块大蛋糕,竟然打起了土地的主意,强行圈地牟利把手伸入了农民的口袋,让农民和国家的利益受严重损害,发出伤心感叹:谁动了我的奶酪?
 
为了遏制这种不良现状,保护耕地资源,出台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就明确道明了耕地“八不准”规定: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现阶段国家也正在严查耕地“非农化”问题如果存在这“八不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会予以严厉的处罚!
恒伟房地产公司是否存在多项违规。
一:是否有征地批文?为什么没有征地公告?
二:是否与老百姓签订占地合同?
三:补偿款是否到位?
四:占地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五:是否存在强占耕地少批多占?
希望邯郸永年区有关部门对恒伟房地产占地建商品房行为进行监管调查,还群众一个公道,不要让农民即失地又流泪。
图文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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